国企改革应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和定位
作者:六丰财务106 11-04 16:15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2011年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关于国有企业分类的一番讲话引起了外界的争议。邵宁认为,国有企业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性”的国有企业,比如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垄断企业,另一类是“竞争性”国有企业,如宝钢、中粮、一汽等不具有垄断性的国有企业。
从汉语的基本逻辑而论,将国有企业分为“公益性”和“竞争性”起码在逻辑上讲不通。顾名思义,“公益”对应的是“私益”,而“竞争”对应的是“垄断”。在我国,“公益”类的单位专指红十字会、宋庆龄基金会等专门为慈善等“公益事业”而成立的机构,这些机构,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而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等领域的企业不仅要赚钱,而且依靠垄断地位还能获取高额利润,中石油已经数次蝉联亚洲最赚钱的企业就是一个证明。事实上,邵宁所言的“公益性”国有企业,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公用事业领域的垄断企业,这些企业,在水、煤、油、气、电等领域享有法定的专营权,这些企业提供的产品既不是免费的,也不是为了慈善等公益事业,这类企业,尽管时常抱怨“政策性亏损”,但享受的国家补贴也是纳税人的钱支付的,所以,将公用事业领域的垄断企业冠之以“公益性”企业的名头不仅会引发分类的混乱,更会闹逻辑学上的笑话。
但是,笔者注意到,尽管邵宁的全篇讲话丝毫看不到在未来如何打破垄断的思考,但其轻描淡写地说国企改革未来的方向是市场化改革,这话倒真的没有讲错,关键是我们如何来理解真正的市场化改革。从古典经济学意义而言,笔者认为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要符合标准,起码应该有两个铁定的指标:一是平等原则,所有的主体遵从“契约”,而不是以享有某种特权的“身份”获得竞争力,即梅因所言的“从身份到契约”的基本原则;二是充分竞争原则,充分竞争不等于反对市场集中,而是反对利用市场地位妨碍竞争。不管你搞什么特色的市场经济,如果这两点都给你“特色”没了,那很显然就不是“市场经济”,而是“反市场经济”。
依据这两个标准来衡量我们的国有企业,无论是垄断性国有企业,还是竞争性国有企业,恐怕都很难称得上是真正的市场主体。真正的市场主体,应该是依靠平等而自由的竞争取得市场份额,依靠市场配置资源,并且依靠优胜劣汰法则生存的主体。现有的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究竟有多少是依靠市场来生存,恐怕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就垄断性的企业而言,尽管在公用事业领域一些企业的确具有“自然垄断”属性,但可以通过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反垄断法的制约,使得这些“自然垄断”的企业无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公众利益。但在我国,这些公用企业一方面被定位为“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必须由国家绝对控股;另一方面,由于同样的原因,反垄断法对这些企业给予了“垄断豁免”,不仅导致民间资本进入困难重重,更重要的是,没有反垄断法制约的垄断企业不仅产品和服务价高质次,一旦对价格部门的定价不满,还经常“斗斗气”,搞出“油荒”等动静。而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也并非真正的市场主体。由于和政府千丝万缕的关系,加上这些国有企业还拥有某种象征身份和地位的“行政级别”,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并非基于市场的竞争实力而主要依靠政策优势获得项目和资源。和这些国有企业竞争项目,民企怎么可能竞争得过?
事实上,自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国企改革的路径和方向都是市场化,国有企业通过战略性调整,通过“有进有退”,最终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这是30多年改革的一大共识,不容颠覆。但遗憾的是,自2005年“郎顾之争”以来,国企改革路径被彻底逆转,国有企业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国有企业的定位是什么,都回到了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前,令人痛心。不仅垄断企业获得了“国家必须控股”的尚方宝剑的保护,民企根本没有机会染指,在竞争性领域,一些国企顶着“行政级别”,迷醉于“红顶商人”的特权忘乎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对国有企业搞什么董事会建设、搞什么高管招聘,都无法改变国有企业是“特殊主体”的身份。
因此,在笔者看来,国有企业必须进行“二次革命”,下一步改革的核心绝非邵宁提出的那些隔靴搔痒的东西,而是要将国有企业塑造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靠市场来吃饭,而不是靠市长赏一碗饭。依靠这个逻辑,笔者提出一个国企市场化的“路线图”:首先,要严格约束国企的投资范围和领域,要坚持对国企进行战略性调整。国企发展的多年历史表明:在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低效率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这个改革的共识我们一定要坚持。除了必须要国家控股的个别领域之外,中央和地方的国有企业应该选择从绝大多数竞争性领域退出;其次,国企必须告别“红顶商人”的特殊地位,取消任何企业的“行政级别”,企业套上行政级别,就是最大的反市场行为;最后,垄断性的行业,简单地靠加强管理是不可能改变现状的,必须打破垄断,让民间资本真正进入,给民间资本机会。“民间投资36条”能否真正落实,垄断企业就是一块试金石。#p#分页标题#e#
细心的人应该注意到,在12月11日中国入世十周年纪念大会的讲话中,胡锦涛同志特别强调中国要坚持走市场化的道路,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并且呼吁其他国家尽快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起码国企改革应该真的加快,不要拖了中国经济建设的后腿。
从汉语的基本逻辑而论,将国有企业分为“公益性”和“竞争性”起码在逻辑上讲不通。顾名思义,“公益”对应的是“私益”,而“竞争”对应的是“垄断”。在我国,“公益”类的单位专指红十字会、宋庆龄基金会等专门为慈善等“公益事业”而成立的机构,这些机构,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而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等领域的企业不仅要赚钱,而且依靠垄断地位还能获取高额利润,中石油已经数次蝉联亚洲最赚钱的企业就是一个证明。事实上,邵宁所言的“公益性”国有企业,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公用事业领域的垄断企业,这些企业,在水、煤、油、气、电等领域享有法定的专营权,这些企业提供的产品既不是免费的,也不是为了慈善等公益事业,这类企业,尽管时常抱怨“政策性亏损”,但享受的国家补贴也是纳税人的钱支付的,所以,将公用事业领域的垄断企业冠之以“公益性”企业的名头不仅会引发分类的混乱,更会闹逻辑学上的笑话。
但是,笔者注意到,尽管邵宁的全篇讲话丝毫看不到在未来如何打破垄断的思考,但其轻描淡写地说国企改革未来的方向是市场化改革,这话倒真的没有讲错,关键是我们如何来理解真正的市场化改革。从古典经济学意义而言,笔者认为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要符合标准,起码应该有两个铁定的指标:一是平等原则,所有的主体遵从“契约”,而不是以享有某种特权的“身份”获得竞争力,即梅因所言的“从身份到契约”的基本原则;二是充分竞争原则,充分竞争不等于反对市场集中,而是反对利用市场地位妨碍竞争。不管你搞什么特色的市场经济,如果这两点都给你“特色”没了,那很显然就不是“市场经济”,而是“反市场经济”。
依据这两个标准来衡量我们的国有企业,无论是垄断性国有企业,还是竞争性国有企业,恐怕都很难称得上是真正的市场主体。真正的市场主体,应该是依靠平等而自由的竞争取得市场份额,依靠市场配置资源,并且依靠优胜劣汰法则生存的主体。现有的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究竟有多少是依靠市场来生存,恐怕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就垄断性的企业而言,尽管在公用事业领域一些企业的确具有“自然垄断”属性,但可以通过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反垄断法的制约,使得这些“自然垄断”的企业无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公众利益。但在我国,这些公用企业一方面被定位为“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必须由国家绝对控股;另一方面,由于同样的原因,反垄断法对这些企业给予了“垄断豁免”,不仅导致民间资本进入困难重重,更重要的是,没有反垄断法制约的垄断企业不仅产品和服务价高质次,一旦对价格部门的定价不满,还经常“斗斗气”,搞出“油荒”等动静。而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也并非真正的市场主体。由于和政府千丝万缕的关系,加上这些国有企业还拥有某种象征身份和地位的“行政级别”,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并非基于市场的竞争实力而主要依靠政策优势获得项目和资源。和这些国有企业竞争项目,民企怎么可能竞争得过?
事实上,自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国企改革的路径和方向都是市场化,国有企业通过战略性调整,通过“有进有退”,最终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这是30多年改革的一大共识,不容颠覆。但遗憾的是,自2005年“郎顾之争”以来,国企改革路径被彻底逆转,国有企业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国有企业的定位是什么,都回到了十四届三中全会之前,令人痛心。不仅垄断企业获得了“国家必须控股”的尚方宝剑的保护,民企根本没有机会染指,在竞争性领域,一些国企顶着“行政级别”,迷醉于“红顶商人”的特权忘乎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对国有企业搞什么董事会建设、搞什么高管招聘,都无法改变国有企业是“特殊主体”的身份。
因此,在笔者看来,国有企业必须进行“二次革命”,下一步改革的核心绝非邵宁提出的那些隔靴搔痒的东西,而是要将国有企业塑造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靠市场来吃饭,而不是靠市长赏一碗饭。依靠这个逻辑,笔者提出一个国企市场化的“路线图”:首先,要严格约束国企的投资范围和领域,要坚持对国企进行战略性调整。国企发展的多年历史表明:在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低效率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这个改革的共识我们一定要坚持。除了必须要国家控股的个别领域之外,中央和地方的国有企业应该选择从绝大多数竞争性领域退出;其次,国企必须告别“红顶商人”的特殊地位,取消任何企业的“行政级别”,企业套上行政级别,就是最大的反市场行为;最后,垄断性的行业,简单地靠加强管理是不可能改变现状的,必须打破垄断,让民间资本真正进入,给民间资本机会。“民间投资36条”能否真正落实,垄断企业就是一块试金石。#p#分页标题#e#
细心的人应该注意到,在12月11日中国入世十周年纪念大会的讲话中,胡锦涛同志特别强调中国要坚持走市场化的道路,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并且呼吁其他国家尽快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起码国企改革应该真的加快,不要拖了中国经济建设的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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