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鼓励重点地区提前推“PM2.5”
作者:六丰财务57 11-04 16:15
内容摘要:12月5日晚,备受关注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目前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共1500余条,普遍赞成将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标准,并在部分地区提前实施。
备受关注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目前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共1500余条,普遍赞成将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标准,并在部分地区提前实施。
在16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里,PM2.5被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中,放入强制性污染物监测范围,并将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与世界卫生组织(WHO)过渡期第一阶段目标值相同。公布时,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这项新标准有望在2016年全面实施。
民众建议新标准分步实施
经过20天的意见征集,环保部收到邮件、传真、信件共1500余条意见。民众普遍赞成将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标准,并建议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部分污染重、有条件的地区应在2016年1月1日前提前实施。
据中广网消息,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所长武雪芳解释说,2016年是全国普遍实施新增污染物标准的时间。在此之前,会定一些重点地区,根据需要提前实施。另外,环境主管部门还鼓励当地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状况和环境需求提前实施。有媒体指出,这些重点地区即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
此前曾有质疑,新标准如过早实施,我国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都将面临不达标的尴尬境地,所以拖延实施。武雪芳认为,新标准需购置设备,培训人员,还需财政支持,这都需要时间准备。
将缩小指数与公众感官差距
据环保部整理的意见,民众建议调整标准分区和分级、部分污染物限值等标准文本内容,标准实施后加强监测,及时公布数据,使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此外,标准实施后,政府、企业、组织、公众等有关各方应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武雪芳提到,新标准将缩小指数与公众感官的背离感。新标准加入了PM2.5和臭氧8小时,因为预计它们的加入将消除或者缓解公众主观感受和发布指数不一致的问题。
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于1982年制定发布、经过1996年修订更名和2000年修改,因11年未作修改遭质疑与公众的主观感受不一致,“按此标准考核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日益增多,而公众的感受却是空气质量每况愈下”。
对此,武雪芳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发生变化,而目前的空气质量评价因子则没有及时适应这种变化。
在环保部公布的意见的结尾写道,环境保护部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优化经济发展根本要求,结合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吸取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标准草案,争取尽快正式发布。”
备受关注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目前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共1500余条,普遍赞成将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标准,并在部分地区提前实施。
在16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里,PM2.5被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中,放入强制性污染物监测范围,并将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与世界卫生组织(WHO)过渡期第一阶段目标值相同。公布时,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这项新标准有望在2016年全面实施。
民众建议新标准分步实施
经过20天的意见征集,环保部收到邮件、传真、信件共1500余条意见。民众普遍赞成将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标准,并建议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部分污染重、有条件的地区应在2016年1月1日前提前实施。
据中广网消息,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所长武雪芳解释说,2016年是全国普遍实施新增污染物标准的时间。在此之前,会定一些重点地区,根据需要提前实施。另外,环境主管部门还鼓励当地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状况和环境需求提前实施。有媒体指出,这些重点地区即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
此前曾有质疑,新标准如过早实施,我国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都将面临不达标的尴尬境地,所以拖延实施。武雪芳认为,新标准需购置设备,培训人员,还需财政支持,这都需要时间准备。
将缩小指数与公众感官差距
据环保部整理的意见,民众建议调整标准分区和分级、部分污染物限值等标准文本内容,标准实施后加强监测,及时公布数据,使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此外,标准实施后,政府、企业、组织、公众等有关各方应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武雪芳提到,新标准将缩小指数与公众感官的背离感。新标准加入了PM2.5和臭氧8小时,因为预计它们的加入将消除或者缓解公众主观感受和发布指数不一致的问题。
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于1982年制定发布、经过1996年修订更名和2000年修改,因11年未作修改遭质疑与公众的主观感受不一致,“按此标准考核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日益增多,而公众的感受却是空气质量每况愈下”。
对此,武雪芳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发生变化,而目前的空气质量评价因子则没有及时适应这种变化。
在环保部公布的意见的结尾写道,环境保护部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优化经济发展根本要求,结合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吸取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标准草案,争取尽快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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